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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人受伤的问题,请法律专业人士回答

关于合伙人受伤的问题,请法律专业人士回答

三个人合伙去伐木(以下称为甲`乙`丙),甲在用电锯伐木的过程中因没控制好电锯不小心锯断了自己的腿,现在医院接受治疗,因家贫想要他的合伙人一同出医药费治疗,而他的合伙人只把他应得的工钱给了他,其他的费用一概不出,请问甲是否有权利向他的合伙人乙和丙要一定的医疗费用,在法律上该怎么认定,理由是什么,谢谢!

蓝石许律师
2022-01-21
    1、三个人的合伙如果是成立了合伙企业,甲所受的上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医疗等费用按工伤相关规定处理。 2、如果三个人只是临时合伙,甲的行为并不是仅单独为自己的利益工作,而是为自己和另二人的利益工作,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
  另二人在没有过错的前提下,作为甲伐木行为的受益人,应当为甲受到的损害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乙和丙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应当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即公平责任。 3、在这个案例中,甲本身作为合伙人,其身体受到伤害支出的费用并不是合伙对外承担的债务,依据法律关于合伙债权债务让乙和丙承担责任的理由并不恰当。   。

小姑娘
2022-01-21
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

小强
2022-01-21
民法通则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合伙人共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应该对其的伤害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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