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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部门有权 力强行拆除吗?

交通管理部门有权 力强行拆除吗?

在道路两侧安置的广告牌,交通管理部门有权 力强行拆除吗?

不***
2022-03-06
     【案例】小秦家住在一条公路旁边。小秦在自己家开了一间饭 店,为了吸引过往人员消费,小秦就在家门前离公路不远处立了一 块巨大的广告牌。但是一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却要求小秦拆除 广告牌,称该广告牌反光,妨碍机动车驾驶。
  小秦认为他是在自家 门口设置广告牌,又没有安在公路上,不肯拆除。  后公安机关强行 拆除了该广告牌。 在道路两侧设置的广告牌,如果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 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有权强制排 除妨碍的。
  不过在强制拆除之前,交管部门应该先向违法行为人送达排除妨碍通知书,要求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拆除广告牌。如果违 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那么交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处 罚并强制排除妨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 定,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 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 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违法行为人送达排除妨碍通知 书,告知履行期限和不履行的后果。
    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 履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排除妨碍。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 条的规定,强制排除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 以当场实施。
  无法当场实施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委托 或者组织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予以强制排除妨碍; (2) 执行强制排除妨碍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 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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