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全市41处水库湖泊进入禁渔期,通州提前在潮白河水域“清网”600余米

北青社区报(微信号:tongzhoushequbao)记者了解到, 4月1日0时起,北京市密云水库、官厅水库等41处水库湖泊进入禁渔期,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所有渔业捕捞作业。近日,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区河道事务管理中心联合行动,开展了潮白河水域“清网”联合行动,为“禁渔”清障。

违法捕捞行为查处现场

禁渔制度是在鱼类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禁止开展捕捞作业的一项保护制度,在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自2019年起,北京市北运河、大清河、蓟运河、永定河(除与河北省交界段)、潮白河(除与河北省交界段)等179条河流和密云水库内湖实施全年禁渔;密云水库(不含密云水库内湖)、怀柔水库、海子水库等40处水库、湖泊,每年4月1日0时至9月24日24时禁渔。

与河北省交界的主要河段、水库,与河北省同步实施禁渔,其中永定河(大兴区与河北省交界界内段)、潮白河(顺义区、通州区与河北省交界界内段),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禁渔;官厅水库(北京界内),每年4月1日至8月15日禁渔。

对违反禁渔制度实施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被没收渔获物、渔具、渔船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禁渔制度使用禁用渔具(例如地笼、迷魂阵)或渔法(例如电、毒、炸鱼),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最高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展开全文

现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

近年来,北京农业执法部门连续6年开展“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共查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911起,刑事案件33起。今年北京市农业执法部门将深入开展“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和电鱼行为,持续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开展潮白河水域“清网”行动

为“禁渔”清障

据悉,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渔业领域违法行为。近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区河道事务管理中心联合行动,开展潮白河水域“清网”联合行动。

工作人员通过双桨皮筏子划到水域中间,对河道内网具进行拆除和清理;对周边水上漂浮物、周边垃圾进行全面清除。此次共出动人员十余名,清理渔网600余米。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规定,已取消最小孔径用网捕鱼的违法条款,用粘网捕鱼无执法处罚依据。

根据2019年5月28日发布的《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的规定,潮白河(顺义区、通州区与河北省交界段的界内侧)为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禁渔,禁渔期间,禁止除钓具(不包括河湖延绳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今年以来,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涉渔群众举报18起,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2起,结案7起,处罚7人,罚款0.29万元,巡查河道624公里,出动执法人员221人次。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或禁用方法进行捕捞涉嫌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自知道News、通州三农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