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双花红棍”之死——1980年香港土瓜湾道唐楼水箱藏尸案

1985年元旦过后,香港九龙城土瓜湾道17~21号唐楼的租户便不时聚集在一起议论着什么。原来从去年12月底开始各个卫生间的马桶就像是“中邪”了般时灵时不灵,尤其是到了晚间用水量大的时候常常需要排队上厕所等水来,众租户对此是怨声载道、苦不堪言。然而经简单的排查后却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无奈他们只能自我安慰是水压问题,心想着过几天或许就能恢复正常…

【“辟谣”:本案的案发地点绝对不是网传的“益丰大厦”而是土瓜湾道与鸿福街交界那3栋联排中的第一栋,益丰大厦是13楼有电梯,案发地点是7楼没电梯,85年的老报纸上都有注明具体门牌号,亚视当年还到案发现场拍过奇案节目,不知道怎么21世纪后包括99%香港媒体在内全都弄错了地点…益丰大厦的住户现在都有怨言了】

谁知干坐着等待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不仅是时灵时不灵的问题,它干脆就直接“罢工”滴水不出了,这就让租户们忍无可忍了,不得已几人商议一番后决定找来通渠师傅清理下天台的水箱。因为经分析众人一致认定就是由于常年没有清理导致淤泥阻塞了天台水箱中的水喉管,只要用抽水泵先将积水抽干再疏通一下堵塞的管道或换根新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所以1月13日一大早,两名通渠师傅曾某和黄某便如约来到了唐楼展开清污工作。

上午9点15分,哥俩终于花费近半小时将积水抽干,于是便换好护具双双跳进了昏暗的水箱中,谁知仅仅不到3分钟曾某就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听到同伴的惊叫后黄某转头走了过去,只见曾某手中拽着个黑色的“球状”塑料袋,袋子的一侧还被撕开道裂缝,而借着微弱的光线,黄某看见半颗泛白的“骷髅头”露了出来,紧接着又是一声更加瘆人的尖叫划破了这栋七层小唐楼的宁静…

上午9点40分,接到报案的九龙总警署和重案组警员先后抵达了事发的唐楼进行勘察,而这一查下来可算是让整栋楼的住户都后背脊一阵发凉,因为探员们不仅在淤泥里摸出这颗“骷髅头”,还先后找到数块呈“白骨化”的人体碎骨,更是在池底的水泥层里发现几个装有人体残骸的皮箱,而由于这些皮箱是被水泥灌注在池底的,因此重案组不得不请来英国工兵帮忙切割水泥块…

幸好这些残骸并没有明显缺失,两天的忙碌后法医便顺利拼凑出一副完整的人体骨架,而经勘验最终确定死者为男性,年龄在25~40岁之间,身高160~165cm,死亡时间近5年,其中右上肢骨有明显的利器切割痕迹,因而推测他是遭人杀害后肢解、弃尸于此的;再根据残骸的腐化程度以及水泥浇灌情况判断,凶手的第一抛尸地就是这座唐楼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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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除了人体骨骼外警消们还在水箱/泥中寻获3个用来装载尸骸的黄色皮箱、1张床单、1把折叠椅以及1个鸟笼,之后更是在其中一个皮箱的夹层里发现一张背面写有文字的黑白照片。而尽管由于浸泡时间过长已无法识别照片中人物的长相和具体文字内容,但仔细辨认后重案组确定背面写的是三个繁体中文字,并且中间的字应该是「英」,探员们推测这些物品应该为死者所有,照片也应该就是死者本人,只不过凶手处理尸体的时候太过匆忙并未发现这张死者“身份证”。

所以凶手弃尸时应该水箱水位正好不满又或者被Ta抽掉了积水,于是便将死者的遗物以及装有残骸的皮箱放在池底,之后又买来水泥、快干胶将罪证掩埋?岂料由于时间不够水泥还未完全干涸就被重新注水,再经过长时间的浸泡装有头颅的皮箱首先腐烂并露出?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唐楼的住户使用了近5年的“泡尸水”?

消息一经曝光众租户们是各个吓得头皮发麻甚至当场就呕吐不止,毕竟就算不饮用(香港50年代就使用了“咸水系统”也就是海水冲马桶,所以这个水是肯定是没被饮用过的)可那也是“泡尸水”啊?再说5年来头顶居然埋着一具尸体这得多瘆人?所以不少人在1月14日就想要搬离唐楼另寻他处,然而眼下的关键是寻找尸源且警方怀疑死者应该和这座唐楼有关,于是所有租户便在1月16日被请到了警署…

巧的是经了解这座唐楼在5年前确实有失踪过一个人,更重要的是据邻居回忆,这名失踪住户的确与死者的资料极其相符:

邓英杰,失踪时33岁,曾加入社团「胜和」并因好勇斗狠一路做到了「双花红棍」的职位(通常香港社团里面最能打的“金牌打手”),然而就在29岁那年他带人和敌对火拼受了重伤,更有猜测其性功能障碍也是因此落下的病根,所以康复后这位“混世魔王”渐渐萌生了隐退的想法,成天就在唐楼附近提着个鸟笼遛鸟或到处恃强凌弱甚至调戏妇女…

呃,虽然离开了“江湖”但本性难移的邓英杰并非真的浪子回头,他不仅仗着自己的黑道背景到处鱼肉百姓还喜欢对路过的女孩动手动脚,哪怕邻居太太们也难以幸免。不过前面说了,他是有性功能障碍的,因此除了“吃女人豆腐”外邓英杰最令人瞠目的行为就是喜欢暴露自己的隐私部位,而且还是在公开场合,甚至就是当着别人丈夫、父母、儿女的面做出这一举动…自然唐楼的住户们对他是恨得咬牙切齿,只不过确实碍于他的黑道背景大家始终敢怒不敢言…

谁知就在1980年4月后这位人人避之不及的“瘟神”竟突然“神隐”了,而邓英杰的父亲虽有报过警但邻居们哪会配合调查?再加之警方当时也认为此人身份特殊说不准又“重出江湖”犯下什么案子后跑路去了?所以没多久大家便将此人给忘了,至今也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名字有「英」、年龄33岁、失踪时间与无名男尸死亡时间相符、爱遛鸟有鸟笼、作为黑道分子消失了也确实不会引起太多的注意,难道那名死者真的是邓英杰?有了以上线索警方立即找到了邓英杰的家属,而经比对后最终确认这位曾叱咤江湖的“双花红棍”真的已经化成了白骨沉尸在水箱中近五年之久…

确认了尸源,接下来的重点自然就是排查嫌疑人,而作为一个有着多年“砍人经验”的前社团“金牌打手”,想必绝大多数读者都会认为他的死和黑社会有关吧?

可重案组探员却不这么认为,因为与黑帮分子打了多年交道的旧香港警方非常清楚这群人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分尸,直接将尸体抬上事先准备好的车后再运到海岸边绑上石头沉入大海就行,属于精心策划好的预谋杀人。然而你看凶手不仅分尸了而且装尸工具还是邓英杰租房的皮箱,更重要的是都已经“打包装箱”了却埋在天台水箱,这说明Ta没有运尸的交通工具…

所以警方推测这应该是激情杀人且凶手应该是个无权无势的普通人:

Ta在与邓英杰的争执中失手将其打死,随后便决定将尸体肢解后分批抛弃。而这么一来就需要有装载尸块的箱子,于是顺手找来几个邓英杰租房的皮箱,也因此忘了检查夹层中是否留有邓英杰的身份证明物件。岂料做完这一切后凶手发现没有交通工具的话要将三个皮箱带出还是行不通,不得已又临时改变主意决定将尸块就近掩埋。要知道当年的土瓜湾道已经是闹市,附近根本就没有合适的埋尸地点,再三权衡后只能将尸块埋在天台的水箱里,毕竟一般情况下3、5年都没人会去检查水箱,如果再浇筑上一层水泥更是有可能就此瞒天过海!

凶手是个普通人;熟悉唐楼水箱情况;与邓英杰有交集;有充足的留在唐楼杀人、分尸时间…Ta应该是这栋楼里的某个住户吧?同时根据常理判断,此人现在应该已经不住唐楼了吧?否则不可能明知道水箱埋着尸体还住了5年吧?

因此假如以上推论没有问题的话,嫌疑人的范围已经可以缩小到:5年前曾住在唐楼并且大概率在邓英杰失踪(遇害)后不久便搬了出去!

1985年1月20日,警方再次召集来唐楼的住户了解情况,巧的是这座唐楼虽然住户众多但5年来除了邓英杰以外流动性并不大,期间只搬走过一对陈姓中年夫妇以及一对年轻情侣。

其中陈姓夫妇搬离时间是1983年11月,原因是前往阿根廷与儿子团聚;而另一对年轻情侣则是在1980年5月离开的,至于搬家的原因说是政府分配了公屋,但奇怪的是据反映1982年这对情侣曾租住的那间屋子收到一封政府发来的信函,通知两人获得油塘邨公屋住房的资格(申报的时候是填的案发唐楼地址),换句话说1982年他们才分配到公屋可提前两年就借口说已经获配公屋并搬了出去,而且时间点与邓英杰失踪(死亡)时间吻合!

很明显这对年轻情侣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于是就在第二天(1月21日)警方决定前往两人居住地将他们逮捕归案。不过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刚进屋探员们便在客厅前看到一块灵牌,牌位上还挂着一张年轻女子的遗照,而看到警方上门,男主人吴旭泰更是喃喃自语道:“报应,报应,这都是我的报应,是我害死了阿芳”…

没错,这位叫做吴旭泰的年轻男子一上车就交代了自己杀害邓英杰的犯罪事实,不过听完他的讲述以后办案的探员却沉默不语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他们并非什么大奸大恶之徒,只是两个被恶势力逼得走投无路而不得不奋起反抗的“苦命鸳鸯”…

1979年初,17岁的厨师吴旭泰认识了同龄的女孩梁玉芳,或许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这对年轻人很快就互生情愫并热恋了起来,更是在半年后搬进了土瓜湾道17~21号唐楼同居在一起。

此时的梁玉芳刚步入社会并没有找到工作,吴旭泰也不急着让女友外出挣钱,毕竟刚组建的新家也需要人来打理,所以梁玉芳便在两人的“爱巢”里做起了“全职太太”,每天的工作就是打扫卫生、洗洗衣服。而原以为彼此会幸福地在这座唐楼开启新生活,甚至有可能就在这间不到10坪的小板房里结婚、生子,谁知迎接他们的竟是一连串噩梦,因为两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恶贯满盈的“魔鬼”就住在他们隔壁!

由于工作性质,吴旭泰总是早出晚归,而观察了近一个月的邓英杰便开始天天守在这对邻居家门外偷窥梁玉芳洗漱、如厕、干家务…没错,其实邓英杰除了是个“暴露狂”以外还是个“偷窥狂”,并且他偷窥时有个“癖好”就是故意让受害者发现自己在偷窥…自然梁玉芳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并将此事告诉给男友吴旭泰,而都未成年的吴旭泰虽然知道对方是个黑道分子甚至还是“金牌打手”,但为了女友还是义无反顾地上门“理论”…

可惜邓英杰就是个心理畸形的“变态”,他虽然没有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吴旭泰动武,但就像是被激发了特殊荷尔蒙般变得越来越胆大妄为,要么在梁玉芳上厕所的时候公然强闯入并露出下体进行猥亵,要么在梁玉芳洗澡时用螺丝刀撬开公共浴室的木门门板公然偷窥,甚至还恬不知耻地当着吴旭泰以及其他邻居的面说:“把你女人借我玩几天,大家都是兄弟别那么小气,我感觉她能治好我的性功能障碍”…

这对无助的小情侣虽然气愤难耐,可毕竟邓英杰也没有动手,更何况对方的黑道背景自己确实惹不起,所以尽管受尽了委屈但梁玉芳依然忍气吞声着,小两口就这么整日活在邓英杰的淫威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可能你会问“为什么不搬走”?

这间屋子是两人以最低价租到的,并且还向朋友借钱一次性交了半年的房租,倘若主动搬离是不退钱的,所以还欠了一屁股债的小情侣三餐都不一定能吃饱怎么可能随便搬走呢?

可能你又会问“干嘛不让梁玉芳去上班?少点在家的时间就少点危险,而且多多少少都还能增加点收入”?

他们并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好巧不巧就在发现隔壁住了个“变态”的同时还发现梁玉芳竟然怀孕了…所以别说你吴旭泰不会同意孕妻去上班,那个年代去香港打拼的人多如牛毛,人家老板也不会要你啊?

所以并不是小情侣没想过对策,只是实在不凑巧,然而他们的忍让并没有换来想要的宁静,甚至就在一个月后原本还“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邓英杰终于付诸行动了!

1980年4月2日,梁玉芳正在屋里做饭,突然邓英杰强行闯入并对着这个可怜女人一通乱摸,更是强行撕下她的上衣准备施暴…虽然梁玉芳娇小柔弱,但宁死不屈的她还是殊死抵抗,并最终趁邓英杰一个不留神逃进了房间躲过一劫,谁知这个变态男人还是不依不饶,站在门口各种污言秽语不绝于耳,而此时房内的梁玉芳早已哭成泪人…

当晚吴旭泰下班后梁玉芳便一五一十地将事情说了出来,这个刚满18岁的男人望着女友哭红的双眼暗自发誓一定要找个时间再向邓英杰“理论一番”…

4月5日清明节这天吴旭泰正好不要上班,于是他壮着胆子冲进了邓英杰的房间厉声警告道:“我告诉你,如果再欺负阿芳我一定对你不客气!”

此时的邓英杰还在睡梦中,看清眼前站着的是那个毛头小伙吴旭泰后顿时大笑了起来,随后便阴阳怪气地呛道:“是你女朋友自己主动送上门的,我本来都对她没什么兴趣,可她趁你上班就钻我被窝啊,你也好好管管…”就这样邓英杰一口气编了几十句谎言,甚至越说声音越大,而本就窝着一肚子火的吴旭泰终于是爆发了,两人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地互相“撕”了起来…

好家伙,一个刚成年的毛头小子敢跟我顶嘴?甚至还专挑我的痛点骂?从未受过这般屈辱的邓英杰当即从床上跳起便要揍吴旭泰,谁知这个所谓的“双花红棍”、“金牌打手”根本就是个“水货”,打着打着竟被吴旭泰给“反杀”了,跪在地上不断求饶…

当然吴旭泰也并没有想要彻底和邓英杰撕破脸,所以出完气后就返回了自己房间,可不到5分钟房门就被人一脚踹开,只见邓英杰手握一把十八吋长的牛肉刀恶狠狠地朝吴旭泰扑了过去…

眼看邓英杰是要来真的,吴旭泰立即上前想要夺刀保命,但邓英杰也不真是吃素的啊?毕竟就算没拿过枪但耍刀还是得心应手的,因此两人“顺其自然”地在屋内缠斗了起来。谁知正在双方拼力气的危急关头梁玉芳突然闯了进来,并且看到男友渐落下风后顺手操起一把折叠椅朝着邓英杰后脑砸去…就这么一下又快又准,“金牌打手”甚至都来不及呼叫竟直接躺在地上没了动静,而已经失去理智的吴旭泰为防止邓英杰报复,一把抢过牛肉刀对着不省人事的邓英杰就是一通猛刺,顿时鲜血便铺满了整个房间的地板…

杀完人后吴旭泰终于恢复了理智,于是安慰着吓懵的梁玉芳开始清理现场,之后的分尸工作就如警方推测的那样,由于不知道如何处理尸体只能先肢解了再说,由于没有箱子便去邓英杰租房找来三个皮箱,由于没车最后决定就埋在天台水箱…只不过这个悲剧故事并没有因为邓英杰的死而结束!

1980年5月,吴旭泰和梁玉芳因无法面对头顶埋着一具自己亲手杀死的尸体而选择搬离唐楼,随后两人租住在牛池湾的某个木屋中并于1980年6月领取了结婚证,而几个月后夫妻俩的女儿呱呱坠地,更是在1982年意外获得了政府分配的公屋,眼看着终于是走出了邓英杰的阴影过上向往的幸福生活,谁知就在两年后一个不详的征兆打破了一家三口的安宁…

【以下内容我觉得是“封建迷信”说法,只是报纸上说“起因”如此所以提一下,大家自行斟酌】

1984年9月,梁玉芳去黄大仙上香替家人保平安,因为一段时间来她经常做梦梦到当年杀死邓英杰时的恐怖画面,甚至吴旭泰也声称梦到邓英杰说要来找自己报仇,否则就要他们的孩子偿命。谁知梁玉芳求得的签面是“下下签”,这吓得她不知所措,于是急忙找庙里的“大师”求化解之法,可“大师”却告诉她一切孽债都是因夫妻俩而起,要化解就得自己去化解,究竟啥意思我也不懂,大概就是“一命抵一命”?

回去以后梁玉芳将此事告诉给吴旭泰,并且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夫妻俩整天都虔诚拜佛,当然,他们只是希望“邓英杰要报仇就冲着自己来不要伤及孩子”,而没想到一个月后“邓英杰”果然来了:

1984年10月,梁玉芳和友人去郊外求“大师”指点,可突然车子失控侧翻两人双双被甩出车外,不过事实上她们并未受到任何伤害只是昏迷而已,谁知等友人醒来后发现身边的梁玉芳已经身体僵硬没了气息。原来梁玉芳的确没有受到任何致命伤,但刚好前一天下了雨路面有积水,被甩出车外后她又呈俯卧状刚好头就埋在个深度不到5cm的水坑中,就这么离奇溺死了…

得知真相后吴旭泰整个人就变得魂不守舍,因为他记得当年埋尸的时候水箱里的水并没有抽干(确实是夫妻俩抽的水),深度大概就是5cm,可动手杀死邓英杰的是他而不是梁玉芳啊!

估计很多人最关心的是法院怎么判的?

1985年7月4日,该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结,陪审团经过三个小时商议后,一致裁定吴旭泰谋杀罪名【不成立】给予当庭释放,理由是吴旭泰杀害邓英杰出于自卫原则不构成主观上的故意伤害行为!

结果还算是挺有人情味的,毕竟夫妻俩确实是被逼无奈而做出的反击,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命案发生当天是清明节大家都休息在家,这么大的动静再加上邓英杰就此消失,这些邻居们真的啥都没听到、啥都没怀疑?我不相信…他们恐怕只是不知道埋在哪了吧(根据吴旭泰交代是在午夜埋的尸体)?然而庭审当天所有邻居竟然还真没一个出来指认吴旭泰的,反而各种数落邓英杰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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