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1月15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酒驾引发事故

近日,尹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甘南州卓尼县沿噶吉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古雅大桥桥北桥头十字路口处,与对向车道由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团圆,请牢记并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酒后驾车行为,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二:客车超员超载事故

近日,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打开车门后的景象让人触目惊心,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9人,实载40人,超员达110.53%。

交警提示:车辆超员超载安全隐患较大,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超员载客,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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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分心驾驶酿事故

近日,文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陇南市西和县何坝镇马寨村路段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由于司机片刻分心,与前方郑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后又与路边步行的胡某碰撞,造成郑某、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分心驾驶”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开车时不经意间的一个视线转移或短暂的思绪纷飞,很可能就会导致一次交通事故的发生。驾车出行要集中注意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案例四:随意变更车道酿事故

近日,张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莫科路2330km+500m处右转弯时未观察路况并减速,与直行的由高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图

编辑丨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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