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耕地撂荒的倡议书

关于严禁耕地撂荒的倡议书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整治撂荒地是国家大政所向,也是乡村振兴所需,更是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为有效推动撂荒地整治,保护耕地资源,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以下倡议:

保护耕地资源,我们有共识。土地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农业之资、农民之根。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的长远生计,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广大农户要深刻认识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我们要充分认识耕地撂荒问题的严重性,整治耕地撂荒的必要性,自觉增强爱护耕地、保护耕地意识。

杜绝耕地撂荒,我们有义务。保护耕地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杜绝耕地撂荒是国家土地政策的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全镇广大农民朋友要切实履行保护耕地的法定义务,坚决防止耕地撂荒。广大党员干部要示范在前、引领在前,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地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

整治耕地撂荒,我们有措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土地承包者或经营者,做到应包应种。因各种原因无法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应当委托亲友或邻近农户代为耕种,或通过土地流转进行复耕复种,坚决杜绝耕地撂荒。对撂荒一年以上的一律不予发放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所属村集体通知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行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所属村集体依法收回重新发包。

杜绝耕地撂荒,我们有行动。我们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号召,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整治撂荒地的要求,坚决克服各种困难,尽快组织复耕复种,力争做到人尽其力、地尽其用。确实没有复耕复种条件的,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流转土地经营权、托管经营等各种措施进行复耕复种,确保应种尽种。

广大农民朋友们!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土为粮之母。保护耕地,我们任重道远,整治撂荒地,我们刻不容缓。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坚决遏制非粮化、土地撂荒等乱象,切实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守护好全镇发展、群众增收空间,让每一寸耕地都变成希望的田野!

人和是一个天生自带和气的小镇

如同她的名字一样

人和的干部是敢于亮剑的勇者

如同人和的铁槎山

岿然不动,坚定不移

人和的志愿者流淌“拥军船”的红色基因

汇聚成气势磅礴的志愿海洋

山海之滨 见证人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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